宏利效华体会- 华体会体育官网- 体育APP下载率混合LOF (162207):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合同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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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 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 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 *87%+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 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 估值汇率折算)*1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恒生 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 (1-3年)指数收益率*10%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 *1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 率调整)*5%
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 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 *15%+恒生指数收益率*5%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 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90%+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10%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 (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 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指数收益率*10%
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 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 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 数收益率*5%
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 *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 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 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20%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90%+中债- 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10%
中信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 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 指数收益率*25%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90%+中债- 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1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 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2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 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15%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 *7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收益率*20%+恒生医疗 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 汇率折算)*5%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 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10%+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 率*1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同业存款利率*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债- 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3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此外,部分基金在“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章节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内容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更换基准要素、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 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资产,在债券类资产上通过 利率预期策略、期限配置策略、券种配置策略、信用 策略等进行投资组合管理,预期组合整体关注短久期 配置。本基金将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规范 表达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更换为中债-综 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指数反映境 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其中中债-综合全价(1 年以下)指数是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成份券待偿期在1 年以下的子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市场整 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调 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90%提高至 95%,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相 应由10%调整至5%。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 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 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 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
本基金在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表征股票资产部分的基 准要素和利率基准要素,更换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 素,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 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本基金 原业绩比较基准未包含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了沪深300指数。沪深 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 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 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 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 析、波动易、品种互换、回购套利等策略进行投 资组合管理。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证全 债指数更换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中债-综 合财富(总值)指数的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 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央行 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且为财富指数,既反映债 券价格变化,也包含利息再投资收入,具有广泛的市 场代表性,能够综合反映中国债券市场的总体回报走 势,相比更换前的指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以匹配基金的 流动性管理需求。 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 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股票资 产、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 85%、10%、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 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 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 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
本基金更换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 的基准要素,增加港股指数以表征境外权益类资产部 分,并增加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同时相应调 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 表性更强。 对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本基金依托资产配置策 略,重点配置固定收益类基金。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 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 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样本空间、选样 方法等,本基金将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由 中证综合债指数更换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对 应的要素权重由90%调整至87%。与中证综合债指数
相比,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全面反映内地开放式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与本基金的固 定收益类资产投资风格等更匹配。 本基金将依托资产配置策略,适度配置权益类资产, 选择优质的境内权益类基金和QDII基金等投资境外 资产的权益类基金;同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的投资价值 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个股,适 度参与境内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原业绩比 较基准未包含表征境外权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了港股指数作为表征该 部分资产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所对应的要素权重设置为 3%,沪深300指数作为表征境内权益类资产的基准要 素,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10%调整为5%。本基金可持 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以匹配基金的流动性管理 需求,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5%。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 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 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 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
本基金更换A股股票和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 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 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股票、债券等资 产,调整后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70% 提高至8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保持 不变,即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80%提高至90%;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 相应由20%调整至10%。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 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债券部分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 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资产,在债券类资产上通过 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 等进行投资组合管理,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久期配 置。对于债券类资产,本基金将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 全价指数(规范表达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 合全价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其 中,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是中债-综合指数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的子指数,反映境 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根据债券资产的实际投资 运作情况,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的权重设 置为80%。 本基金调整后的基准,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 权重保持不变为80%,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 权重保持不变为20%。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 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 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 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相应调整业 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 更强。 本基金在债券类资产上通过利率策略、久期配置策 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息差策略 等进行投资组合管理,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久期配 置。本基金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国债及政 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更换为中债-国债及政策 性银行债全价(1-3年)指数。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 行债全价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由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且公开发行的国债和政策
性银行债组成,其中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 (1-3年)指数是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指数 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的子指数,反映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且公开发行的中短久期国债 和政策性银行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普通债 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 枢,本基金调整基准要素权重,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 要素权重由90%调整至95%,将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所 对应的要素权重设置为5%。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 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 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 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 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股票、债券等资 产,调整后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50% 提高至70%,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保持 不变,即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70%提高至90%;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 相应由30%调整至10%。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 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增加表 征流动性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 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基金投 资比例以及过往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未来的投资定 位,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流动性管理资 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原来的“85%、15%、0”
调整为“85%、10%、5%”。这一调整旨在明确本基金 的产品市场定位及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目标更为契合。 对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本基金将依托资产配置策 略,重点配置固定收益类基金,同时本基金将密切跟 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投资机会,在保持流动 性的基础上,适度参与债券投资。本基金将固定收益 类资产部分基准要素由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更换为 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符合基金过往投资运作情 况,能够表征实际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的投资风格。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 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 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 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债券类资产部分的基 准要素,同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 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产,调整后的股票 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35%提高至80%;调整后的 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65%调整至20%。 对于债券类资产投资,本基金采用债券类属配置、久 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管理、信用债券投资及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等多类策略进行投资管理,预期组合久期 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本基金将债券资产部分基准要 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更换为中债-综合财富(1-3 年)指数,符合基金过往投资运作情况,能够表征实 际债券类资产配置的投资风格。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 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 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 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
准要素,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 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采用逆向投资策略自下而上精选价值被市场低 估的优质公司股票,同时回避由于被投资者追捧而高 估的股票,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 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 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 基金将股票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更换为中证全指 指数。中证全指指数反映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市 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 相比更换前的指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的股票部分的业 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 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并构建 债券组合,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久期配置。综合考 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 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券种、 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等,本基金将债券基准要素由上 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 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 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 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 势情况的宽基指数。其中,中债-综合财富(1-3年) 指数是中债-综合指数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 年)的子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 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等投资比例限制,结合过往资产配置情况,本基金将 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5%提高至90%, 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25%调整至 10%。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 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和债券资产部分的基 准要素,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 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持续分红特征及潜力的红利股 和具有潜在增长价值特征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红利股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 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 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风格特征等,本基金将 股票基准要素由中信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更换 为中证红利指数。中证红利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编制,选取100只现金股息率高、分红较为稳定,并 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上市公司证券为指数样本, 反映高股息率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相比更换前 的指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的股票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要 素。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 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并构建 债券组合,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久期配置。综合考 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 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券种、 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等,本基金将债券基准要素由上 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中 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 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 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 势情况的宽基指数。其中,中债-综合财富(1-3年) 指数是中债-综合指数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 年)的子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 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要素。
基于基金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 95%、投资于红利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 等投资比例限制,结合过往资产配置情况,本基金将 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75%提高至90%, 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25%调整至 10%。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 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 素,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 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运用利率预期、久期管理、 收益率曲线等投资管理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 流动性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 久期配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 度,以及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等,本基金 将债券基准要素由上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 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分 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 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 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其中,中 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是中债-综合指数成份券 待偿期在1-3年(含1年)的子指数,反映境内人民 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 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的限制, 结合过往资产配置情况,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 基准要素权重由75%提高至8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 的要素权重相应由25%调整至20%。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 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 素,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 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 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并构建 和调整债券组合,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久期配置。 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 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 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等,本基金将债券基准要 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 指数。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 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 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 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其中,中债-综合财富 (1-3年)指数是中债-综合指数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年)的子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 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 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 匹配的股票、债券指数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 金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优质 蓝筹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 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60%提高 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40%调 整至15%。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 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股票、债券指数作为基 准要素。同时,基于基金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股票投资比 例为0-50%、本基金界定的医药健康行业的股票比例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 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A股股票资产所 对应的要素权重由75%提高至80%,港股通标的股票 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5%提高至10%,即调整后的 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80%提高至90%; 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20%调整至 10%。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和主题库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 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债券资产部分、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 素,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 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采用久期策略、类属配置和 个券选择的投资策略,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久期配 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 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 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 将债券基准要素由中证国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 富(1-3年)指数。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成分 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 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 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其中,中 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是中债-综合指数成份券 待偿期在1-3年(含1年)的子指数,反映境内人民 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 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产,相应选取与之 匹配的股票、债券指数作为基准要素。同时,基于基 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50%-70%、投资于债券资 产的比例为25%-4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投资比例限 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 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60%提高至65%,将债券资产 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35%调整至30%,将现金类 资产所对应的要素调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同时权 重保持不变,仍为5%。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 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